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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都区妇女儿童新规划颁布实施
发布日期:2012-12-13 来源:花都区妇联

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发布的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、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》、《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》、《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》,广州市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部署编制新规划,并于今年79日颁布实施,花都区的新规划编制工作也于2011年下半年开始着手。10月,《广州市花都区妇女发展规划(2011-2020)》和《广州市花都区儿童发展规划(2011-2020)》通过了上级部门的最后审核,颁布实施。

新规划分为两个文本,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,两个文本都有前言,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,总目标,发展领域、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,组织实施,监测评估6个部分,妇女规划共计20600多字,儿童规划共计17700多字。新规划的重点是“发展领域、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”,妇女规划包括妇女与健康、妇女与教育、妇女与经济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、妇女与社会保障、妇女与环境、妇女与法律七大领域;儿童规划包括儿童与健康、儿童与教育、儿童与福利、儿童与社会环境、儿童与法律保护五大领域。

据了解,此次颁布的新规划坚持以人为本,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原则,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,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,创造适宜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。

新规划在上一轮规划的基础上,新增了“妇女与社会保障”、“儿童与福利”领域,设置了生育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、特困妇女、流动留守儿童、孤残儿童、流浪儿童救助和保护等目标,并将上一轮规划第四个领域的“妇女与健康”调整为第一个领域,把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、提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放在首位;在目标设置和策略措施中做到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,不能量化的指标易于评估;并第一次明确提出,区及各级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,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督促,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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